Q: 哪些因素助長非法代理維權蔓延?
A: 細數上述非法代理維權手法并不算高明,之所以能滋長蔓延,是多種因素疊加的結果。部分投資者 遭遇投資虧損后止損心切,對正規維權途徑缺乏耐心,輕信“快維權、包成功”承諾,給了非法代理維權以可乘之機。一些證券投資咨詢公司 擔心客戶頻頻向監管部門投訴,導致年終考核不達標,對不合理維權選擇了息事寧人,從而變相縱容了此類亂象。還有證券投資咨詢公司 在違規服務暴露后,對客戶合理訴求回避推諉,客觀上迫使投資者轉向灰色解決路徑。
以維權之名行違法之實,當非法代理維權演化為一門生意,正當合法的糾紛解決機制難免被扭曲,良性發展的行業根基將遭侵蝕,影響不可謂不大。
Q: 如何防范金融領域非法代理維權?
A: 今年4月,國家金融監管總局、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監會聯合發布《關于推進金融糾紛調解工作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提出“金融管理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金融領域‘代理維權’亂象的聯合整治,強化金融糾紛源頭治理”,就是要杜絕非法代理維權這類“職業金融醫鬧”,營造風清氣正的市場生態 。
金融、公安、司法等部門要繼續攜手合作,構建高效協同的執法司法體系,提升數據共享效能,依靠穿透式監管斬斷非法代理維權的資金流與信息流,并對偽造文件、教唆欺詐等行為依法嚴懲,以儆效尤。同時要加強投資者教育,普及警示案例,揭露“先收費后跑路”等套路,撕開“包贏”騙局面具,提升投資者風險意識與法律素養,讓投資者遠離陷阱 。
真維權高效省心,假維權才會無路可走。證券投資咨詢機構自身也要擔起責任,建立清晰便捷、響應迅速的投訴處理機制,降低投資者維權成本,從源頭上擠壓非法代理維權的生存空間。相關行業自律組織應積極作為,通過完善自律懲戒機制、引入小額速調機制等舉措,暢通非訴訟糾紛解決渠道,讓投資者權有處可維、償及時可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