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18日電(記者李恒)記者18日從國家衛生健康委獲悉,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近日印發《育兒補貼制度管理規范(試行)》,旨在進一步健全工作機制,規范服務流程,保障育兒補貼制度順利實施。本規范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育兒補貼制度是國家為支持家庭撫育嬰幼兒,降低生育、養育成本,對符合條件的嬰幼兒按照一定標準發放補貼的制度。
根據規范,補貼對象為從2025年1月1日起,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或收養的3周歲以下嬰幼兒,其中,孤兒、事實無人撫養的嬰幼兒同樣納入保障范圍。育兒補貼按年計算,每年一次性發放。對于2025年1月1日以前出生、不滿3周歲的嬰幼兒,按應補貼月數折算計發補貼。
規范明確,育兒補貼由嬰幼兒父母一方或其他監護人(含兒童福利機構)申領。申領人主要通過育兒補貼信息管理系統線上申請,也可到嬰幼兒戶籍所在地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現場申請。申領人是兒童福利機構的,應到機構登記所在地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現場申請。申領人填寫嬰幼兒及申領人有關信息,提供嬰幼兒的出生醫學證明、居民戶口簿等基礎材料,并根據需要提供有助于判定申領人和嬰幼兒之間撫養關系的法定有效材料。
在資金發放方面,育兒補貼發放渠道為申領人或嬰幼兒的銀行卡或其他金融賬戶。鼓勵通過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或嬰幼兒的社會保障卡發放。兒童福利機構作為申領人的,發放渠道為兒童福利機構對公賬戶。各省份結合實際確定育兒補貼具體發放時點,原則上每季度至少集中發放一批,確保補貼及時足額發放到位。
國家衛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有關負責人表示,育兒補貼制度的實施要依法依規接受監督檢查,各級衛生健康部門和財政部門要建立健全資金監督檢查機制,明確對代理發放機構和工作人員的管理要求。對騙取、冒領補貼資金的,追回資金并追究有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