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上蔡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一起冒充消防人員實施詐騙的案件提起公訴。犯罪嫌疑人孫某某假借消防大隊指導員身份,以部隊急需采購發電機為名,騙取被害人范某某人民幣29萬余元。經法院審理,被告人孫某某因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六萬元,同時被責令退賠被害人經濟損失。
辦案過程中,上蔡縣人民檢察院嚴格依法履職,在案件偵查階段及時批準逮捕,確保了訴訟程序順利推進;審查起訴期間,檢察機關全面核實證據、認定案件事實,積極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并提出量刑建議,最終獲法院判決支持。
上蔡縣人民檢察院在此提醒,國家機關和部隊采購均遵循嚴格財務制度和公開流程,不會以個人名義要求轉賬或墊資。如遇自稱“消防員”“軍人”等通過非正規渠道提出代購、墊付等要求的,極有可能是詐騙,應提高警惕、認真核實,并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
下一步,上蔡縣人民檢察院將繼續依法嚴厲打擊此類破壞社會誠信、損害公信力的詐騙犯罪,結合辦案開展防騙普法,增強公眾防范意識,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