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后初晴,駕車在匡山國家森林公園中穿行,一幅絢麗多彩的畫卷迎面而來,遠看層巒疊翠、云霧繚繞,近觀茂林修竹、橫無際涯。風光綺麗的美景背后,福建省南平市浦城縣人民法院生態庭的干警們正沿著匡山蜿蜒的山路緩步巡行,仔細察看著路邊的植被生長狀況。
近年來,浦城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創新生態環境資源審判工作機制,在林業保護、礦業治理、糧食安全三大領域精準發力,以司法之力守護浦城的藍天、碧水、凈土,為縣域生態文明建設注入強勁司法動能。
護林:司法利劍守青綠
“法官,我知錯了,愿繳生態賠償金。”不久前,浦城法院在審理一起濫伐林木案時,被告人周某、阮某認罪悔過,自愿繳納生態修復金2.5萬元。
這起案件的快速處置,正是浦城法院守護綠水青山的一個縮影。浦城是中國南方林業重點縣,林地面積407萬畝,森林覆蓋率達76.92%。然而,盜伐濫伐、非法占用林地等違法犯罪行為仍時有發生。
面對這一形勢,浦城法院始終堅持“零容忍”態度,重拳出擊嚴厲打擊,三年來審結涉林刑案36件,判處被告人46人,其中10人獲實刑,形成強大震懾。在嚴打犯罪的同時,該院堅持恢復性司法理念,不斷探索受損生態資源司法修復。
為破解“判而不修、修而不復”難題,法院聯合財政、公安、檢察出臺《浦城縣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資金管理辦法》,推進制度改革,由財政設專戶管理,嚴審使用流程,確保資金專用于生態恢復。2023年以來,共依法收取生態修復金、損失費、賠償金、碳匯等63.11萬元。
保護森林資源,需懲治犯罪、修復生態,更需源頭預防。如何避免資源再遭“黑手”?浦城法院以行動作答。
今年4月,該院在雙同村設立自然保護地生態司法保護巡回審判點,并聯合林業等部門建立匡山國家公園司法巡回機制,加強巡護、溝通與宣傳。同時,為雙同村、花園村修訂村規民約提供指導,強化村民環保意識。
護礦:修復監管雙擎動
浦城縣位于武夷山脈東南麓,境內群山環抱、森林茂密,不僅孕育了豐富的林業資源,還蘊藏著螢石、硫鐵礦、鉛鋅礦等多種礦產資源。然而,在礦產資源開發過程中,非法采礦行為屢禁不止,嚴重破壞當地生態環境。
近期,浦城法院在審理一起非法采礦案件時,承辦法官嚴格遵循證據裁判規則,貫徹罪刑法定和罪責刑相適應原則,依法判處被告人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同時責令其賠償因非法采礦造成的生態環境損失87萬元。該案的公正判決有力震懾了破壞生態環境的違法犯罪行為。
針對礦產資源領域監管漏洞,浦城法院向縣自然資源局發出《關于加強非法采礦治理的司法建議書》,圍繞加強日常監管、強化協作配合、加強源頭治理、建立長效機制等四個方面向其提出建議。通過司法與行政的良性互動,共同筑牢礦產資源保護防線。
“為鞏固生態修復成效,我們還建立了判后回訪機制,定期聯合自然資源、生態環境等部門開展實地督查,動態跟蹤生態修復進展。”分管生態工作的副院長姚隆琦說道。
在嚴格司法的同時,浦城法院還注重發揮司法引導作用,組織干警深入礦區開展普法宣傳,通過以案釋法的方式,向企業宣講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生態保護相關法律法規,推動礦業企業向綠色化、集約化發展轉型。
護糧:三稻融合法治基
“浦城收一收,有米下福州。”俗語道出浦城“福建糧倉”的底氣。
糧食安全,根基在沃土,騰飛靠科技。耕地保護與種業創新是核心,卻也因土地流轉、制種合作易生糾紛。如何破題?浦城法院推動建立浦城縣“稻產業、稻科技、稻文化”司法與行政協同保護工作機制,圍繞“三稻”融合發展,多措并舉優化行政、司法服務,以法治力量守牢耕地紅線,護航糧食安全。
同時,更推出“法律護稻”雙件套,協助相關行政部門組織擬定土地流轉格式合同、水稻制種合作協議范本及風險提示,向種糧大戶、相關制種農戶、合作社進行推廣,防范法律風險。至今,已為全縣30余家合作社、1000余農戶提供法律保障,讓“福建糧倉”根基更穩、底氣更足。
在守護糧食安全的同時,浦城法院主動適應生態保護的司法需要,立足“福建糧倉”實際,積極探索助力生態產品價值多元化實現路徑,力促將轄區生態優勢轉化為實實在在的經濟優勢。
“要主動把生態產品價值實現融入鄉村振興的藍圖里,立足實際、因地制宜。”浦城法院黨組書記、院長鄧琪輝叮囑生態庭,要多走“兩步”。
一步協同聚力:聯合自然資源、農業農村等部門簽訂《生態產品價值實現司法保護框架協議》,構建協同機制,推進調解平臺進鄉村、進企業;一步問計專家:與謝華安院士工作室、龍頭企業共建“生態司法助力價值實現示范基地”,調研糧食安全,提供“訂單式”法律服務,讓糧食安全與鄉村振興同頻。
“今后,我們將積極延伸司法觸角,持續健全完善生態環境審判工作機制,提升新時代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工作能力水平,為筑牢浦城縣生態安全屏障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鄧琪輝表示。(浦城法院:徐帆麗、姚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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