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通訊員汪宇堂 胡皓)“這項機制不僅幫我們揭開了違法產品的偽裝,還為我們打擊有毒、有害食品藥品犯罪提供了遵循。”近日,在河南省南陽市臥龍區檢察院牽頭召開的食藥環安全監督協作聯席會上,該區公安分局民警郭玉山說。
郭玉山口中的機制,是指2023年4月臥龍區檢察院與該區公安分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南陽師范學院聯合建立的食品藥品環境安全監督協作機制。借助該機制,辦案機關成功解決了技術鑒定問題。
2023年8月,臥龍區公安分局接到報案,稱袁某、王某、廖某等人生產、銷售的一款保健食品糖果系有毒、有害產品。公安機關委托某社會第三方檢測機構檢測,并未檢測出該保健食品中含有有毒、有害物質成分,遂作出不予立案決定。
臥龍區檢察院通過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機制了解到該情況后,經調查發現,涉案糖果系“三無產品”,已通過網絡直播方式銷售至全國28個省份。于是,該院按照食藥環安全監督協作機制的有關規定,要求公安機關將涉案糖果送至南陽師范學院進行檢測。經過檢測分析研究,檢測團隊發現,涉案糖果中含有一種新型伐地那非類衍生物,該物質對人體健康的危害與國家規定的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質名單中的伐地那非等同,只是它的分子結構(分子鏈)被人為改變了,導致社會第三方檢測機構無法對其中含有的有毒、有害成分作出實質性鑒定。
南陽師范學院及時將檢測結果反饋給臥龍區檢察院。2023年11月28日,該院結合前期摸排情況,認為相關人員可能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遂向臥龍區公安分局送達《要求說明不立案理由通知書》,并引導公安機關通過物流等渠道抽檢涉案樣品30盒,分送至全國5家權威檢測機構進行盲檢。一周后,5家檢測機構的檢測結果與南陽師范學院的檢測結果完全一致。
今年3月12日,臥龍區公安分局對該案以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立案偵查。經臥龍區檢察院提起公訴,8月21日,法院經審理,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別判處袁某、王某、廖某有期徒刑五年至二年,各并處罰金。
據了解,該案的辦理為今后打擊非法添加藥品、藥品衍生物或類似物的違法犯罪行為提供了借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