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記者從貴陽市人大了解到,《貴陽市城鎮居住區配套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管理規定》將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據了解,在2022年深入開展立法調研的基礎上,2023年貴陽市人大常委會將《規定》制定列入年度立法計劃審議類項目。2023年5月8日,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通過關于提請審議《規定》草案的議案。6月27日,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對《規定》草案進行了一審。8月30日貴陽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二審通過。2024年3月26日貴州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批準。
本次立法堅持問題和需求導向,針對貴陽市城鎮居住區配套養老服務設施規劃建設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對政府職責和聯席會議制度、配套養老服務設施規劃建設、配套養老服務設施移交及管理使用設置相應制度措施、作了一系列規定,滿載民意、貼近民生、順應民心,符合貴陽市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管理實際。
近年來,貴陽市委、市政府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連續多年將城鄉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列為政府民生實事,新增一批社區養老服務機構和設施,并結合“強省會”行動和“一圈兩場三改”建設,著力打造“15分鐘養老服務圈”,加快構建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2021-2023年建設社區養老服務機構和設施289個(街道養老服務中心27個、社區養老服務站262個),養老設施總量、服務供給能力、服務保障水平持續提升。
開展配套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管理的地方立法,是確保以立法推動和保障配套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管理在法治軌道上運行,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和法治手段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的重要舉措。
貴州日報天眼新聞記者
沈安永 何欣
編輯 羅昌
二審 李中迪
三審 胡麗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