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由國家民委舉辦的第十一批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區示范單位授牌活動在北京舉行,為16個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區示范單位代表授牌。
近年來,各地區各部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高舉中華民族大團結旗幟,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為根本方向,深入推進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涌現出一批民族團結進步先進典型。
國家民委于2023年3月開展第十一批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區示范單位評選工作,經過組織推薦、嚴格評選、公示等環節,決定命名中國人民抗日戰爭紀念館等248個地方和單位為第十一批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區示范單位,命名有效期為5年。
下一步,國家民委將加強對示范區示范單位經驗做法和典型事跡的宣傳推廣,為各地區各部門樹立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工作樣板,助推新時代黨的民族工作高質量發展。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民族工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國家移民管理局、共青團中央、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相關部門負責同志出席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