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天津9月27日電 (記者 周潤健)天津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27日表決通過了新修訂的《天津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條例增設網絡保護專章,明確政府、社會、學校、家庭應當培養和提高未成年人網絡素養,保障未成年人在網絡空間的合法權益。
新修訂的條例明確,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應當建立健全預防網絡沉迷措施,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誘導其沉迷的產品和服務,及時修改造成未成年人沉迷的內容、功能或者規則,并定期向社會公布預防網絡沉迷的有關情況。網絡游戲、網絡直播、網絡音視頻、網絡社交等網絡服務提供者應當在其提供的服務中設置青少年模式。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務的,在使用時段、時長、功能和內容等方面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并為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提供時間管理、權限管理、消費管理等功能。
條例明確,智能終端產品的制造者、銷售者應當在產品上安裝未成年人網絡保護軟件,或者以顯著方式告知用戶未成年人網絡保護軟件的安裝渠道和方法。
近年來,隨著網絡直播等新業態快速興起,一些未成年人在平臺和主播的誘惑下進行沖動性打賞,嚴重損害身心健康,帶來很多社會問題,群眾反映強烈。
條例明確,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應當嚴格落實用戶實名制要求,禁止為未成年人提供充值、打賞等服務,不得誘導未成年人參與應援集資、投票打榜、刷量控評等網絡活動。不得為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提供網絡主播服務;為已滿十六周歲未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提供網絡主播服務的,應當征得其監護人同意。以未成年人為服務對象的在線教育網絡產品和服務,不得插入網絡游戲鏈接,不得推送廣告等與教學無關的信息。
條例將于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周潤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