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客戶投訴致商鋪下架,協商取消投訴不成竟喊上幫手、帶上鐵棍闖入客戶家中施暴。2020年11月27日,經浙江省海寧市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被告人王某拘役五個月,緩刑八個月。
王某經營一家快餐店并在某外賣平臺上架。2020年7月4日下午,王某接到一筆外賣訂單,但他認為客戶提出的配餐問題無法解決,便直接取消了交易。客戶發現訂單被取消后再次下單,并告知王某其已向外賣平臺投訴,此舉引起王某不滿,雙方在外賣平臺及電話中“開罵”。不久,王某被外賣平臺告知商鋪已被強制關停,想重新開張需客戶取消投訴或等待三天。
為了讓商鋪開張,王某致電客戶進行協商。王某表示,如果客戶不取消投訴就上門解決,客戶對此不予理睬。于是,王某聯系兩名好友,稱有人到店里鬧事需幫忙為由,帶二人驅車前往客戶訂單上的外送地址。到達目的地后,王某從車上拿出鐵棍,確定屋內人員是投訴客戶后,一腳踹開房門,用鐵棍猛烈抽打躺在床上的男子,致男子頭部受傷。經鑒定,被害男子左額有1.2厘米創口,左指及左下肢多處皮膚挫傷,累積面積大于15平方厘米,為輕微傷。
該案移送至檢察院后,承辦檢察官對王某進行了警示教育,王某積極認罪悔罪,并主動提出賠償被害人損失2萬元,獲被害人諒解。
(蘇雪)
(蘇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