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領導敬酒被掌摑,三個問題須警醒
近日,一張某銀行新員工楊某在微信群里曝光因不喝領導敬酒被辱罵甚至打耳光的截圖,引發網友熱議。該銀行北京分行官微隨后回應稱,員工楊某反映的相關支行營業部某領導及該支行個別員工在私下非公款聚餐中,確實存在因酒后失態而對楊某做出言語及行為失當等舉動,相關責任人已被停職接受調查。(8月24日澎湃新聞)
方才走出校門步入職場的楊某或許曾對這份銀行職業抱有美好的期待,但一場本應融洽的單位酒局,卻因為個別領導的官僚做派,無情地打碎了這個年輕人還未來得及細細耕耘的金融夢。雖然涉事銀行已經對相關人員停職調查,但相關問題,仍需認真反思。
聚餐中對員工強勢勸酒,有人喝吐、有人被辱罵甚至被打耳光,暴露企業法治教育缺失。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侮辱、體罰、毆打勞動者的,由公安機關對責任人員處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罰款或者警告;構成犯罪的,對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作為法定責任,保障勞動者的人身權利不受侵害是企業最基本的一條法律紅線,但該銀行的涉事領導似乎并未放在心上。再說勸酒,根據侵權責任法,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現實中,因強迫勸酒導致他人人身受到侵害,自己承擔相關責任的案例也并不少見。看來相關人員對勸酒的法律風險也了解甚少。
單位聚餐發生勸酒打人事件,暴露企業內部規章制度的學習遵守存在明顯不足。該銀行北京分行雖然在事發后按照企業內部的《員工職業道德及行為守則》和《境內機構違規及失職行為處理細則》對有關人員進行了處罰,但也從一個側面暴露出相關規章制度的精神沒有很好得到貫徹。企業內部規章制度雖然不屬法律法規,但在企業內部管理中仍具有十分重要的約束作用。制定內部制度的初衷是為了幫助企業形成積極向上的工作氛圍,而非只在有人違反規定時進行處罰。所以,該企業雖然做了處罰,但暴露出的管理問題卻需要引起高度重視。
當團結同事、交流情感的聚餐變成了通過敬酒彰顯權力地位的表演,“官僚主義”“特權思想”的惡疾暴露無遺。新員工不喝領導敬酒被打,這樣的行為,絕非一個簡單的酒后失態、言語及行為失當,說到底,還是“官僚主義”和“特權思想”在作祟。“不吃敬酒吃罰酒”成了某些領導標榜權力、炫耀地位的手段,更有其他人員明知打人者不對,卻依然選擇站在“權力”一邊,對楊某進行辱罵,若此風漸長,將會給社會風氣帶來很大危害。
楊某勇敢曝光企業個別領導不當行為的做法值得點贊,相關企業的處理也還算及時,但暴露出的職場霸凌、職場作風等問題卻讓我們必須警醒。作風建設和法治教育關乎各行各業,必須“永遠在路上”。
鞏宸宇
(鞏宸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