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在全球六大洲一百多個國家廣泛傳播,這一突發性公共衛生危機事件給世界多個國家造成嚴重影響,已經演變成為全球性衛生事件,對人類的健康造成威脅。突發性大規模傳染病屬于公共衛生問題,國際公共衛生治理是應對人類生物安全挑戰的當務之急,國際社會如何進行公共衛生合作治理應對公共衛生危機成為現實的課題。
公共產品與國際公共衛生合作治理必要性
公共產品理論作為一個理論分析工具,可以運用于國際公共衛生治理的研究之中。衛生公共產品包括醫療和衛生相關的知識和技術、公共衛生政策、公共衛生機制、公共衛生系統等。全球衛生公共產品在消費領域具有一定程度的“非競爭性”、“非排外性”。自從世界衛生組織(WHO)成立,公共衛生問題被提升到全球治理體系之中。公共衛生安全已經成為國際問題研究的重要領域。正如《柳葉刀》時任主編理查德·霍頓指出公共衛生屬于重要的外交政策問題。目前已經初步形成了以世界衛生組織(WHO)為核心的全球衛生公共產品的供給機制。理查德·史密斯、勞倫斯·古斯丁等一批國外學者都對全球衛生公共產品供應狀況進行了分析,他們認為生物安全的全球治理框架需要依法加以構建,提倡通過完善世界衛生組織(WHO)以及《生物武器公約》、《國際衛生條例》、《生物多樣性公約》等生物安全法的法律功能來推進國際公共衛生合作治理。一些學者認為當前的衛生公共產品存在私有化嚴重和供應嚴重不足等突出問題。針對此類問題,復旦大學的樊勇明教授等學者認為公共產品有地域限制,如果協商分攤成本,能夠有效地防止公共產品私有化,提升公共產品收益的公共性。聯合國發展規劃署的英吉·考爾認為公共產品應具有“公共性的三角結構”,即保證消費、決策和收益的公共性,才能確保有效提供公共產品。基于此,各國應大力加強國際公共衛生合作治理,確保衛生公共產品的充足供應。
中國在國際公共衛生合作治理中的作用
中國曾經成功參與非典危機治理、中東呼吸綜合癥病人救治以及埃博拉疫情應對的跨國衛生合作治理,相關經驗對于此次跨國合作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具有借鑒意義。此次抗擊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過程中,中國大力衛生援助意大利、伊朗、希臘、塞爾維亞、菲律賓等國抗疫,并且中國向世衛組織捐款2000萬美元,用以支持世界衛生組織開展抗擊新型冠狀肺炎的國際合作。全球性公共衛生合作機制是國際衛生公共產品之一,對于推進國際公共衛生合作治理具有積極意義。中國積極參與全球性公共衛生安全機制的建構,在制定全球公共衛生政策、落實公共衛生倡議等方面發揮了正面作用。例如,中國與有關國家合作推進《國際衛生條例》條款的修改、完善。此外,中國積極促成并推動實施《關于實施協議與公共健康的宣言》等。中國還向聯合國提交了《加強全球公共衛生能力建設》的決議草案并獲得認可。在公共衛生合作方面,中國也強化了與非洲國家的公共衛生合作。中國為非洲國家援助建立多所醫院,無償向非洲國家提供藥品,設立多所抗瘧中心,幫助非洲國家培訓醫護人員、建立疾病監測網,有力地促進這些國家衛生公共治理水平的提升。與此同時,中國積極參與區域層面的公共衛生合作治理。2002年中國和東盟領導人簽訂了《關于非傳統安全領域合作聯合宣言》。2003年中國政府與東盟國家啟動“10+1”衛生部長會議機制。在此次抗擊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過程之中,中國進一步強化了同日本、韓國等東亞國家的衛生合作。例如,日本、韓國向中國捐贈防疫物資,中國也向日、韓捐贈檢測試劑、防護服等防疫衛生產品,相互協助、共同合作應對新型冠狀肺炎疫情。
推進國際公共衛生合作治理的建議
國際公共衛生合作治理應該充分發揮聯合國及世界衛生組織的作用,以國家之間合作、協商為主,同時需要包括跨國公司、非政府組織等次國家行為體在內的諸多行為體謀求合作加。就東亞地區而言,未來可望構建并進一步完善以中、日、韓和東盟為核心的東亞區域衛生合作治理“10+3”新模式,大力拓展和深化東亞區域衛生合作治理。在全球范圍內,各國應該積極加強衛生治理的經驗交流和相關信息的分享,建立衛生公共產品的合作提供機制,包括衛生技術等。此外,還應該構建有效的衛生爭端解決機制,以尋找共識來妥善處理國際公共衛生治理事務,努力消除不同國家之間公共衛生治理的差距,共同應對突發性跨國衛生公共危機,積極構筑“人類衛生健康安全公共體”。
(作者:黃一玲,華東政法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