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拋物,妨礙道路公共停車泊位,在禁止水域洗澡、捕撈……針對情節按照輕微、擬罰款金額在200元以下的違法行為,浙江省湖州市民可自愿申請參加社會服務活動,服務1小時折抵50元罰款。
近日,湖州市“社會服務折抵罰款”政策引起了社會各界的關注。該政策源自《湖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實施<湖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社會服務折抵罰款處罰操作規定(試行)》(以下簡稱《規定》)的正式施行。
愿為義工 服務抵罰
“我甘愿受罰,當城管義工。”湖州市安吉縣遞鋪街道的一位市民日前因違反了《湖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本要受到行政處罰,不過他通過申請,在霧山寺農貿市場擔任了2小時的城管義工,拖車、維護市容,忙前忙后,在社會服務中他的文明素養得到提升,也免掉了100元的罰款。
這是湖州市安吉縣綜合執法局開發區執法所辦理的全市首例社會服務折抵罰款案件。據《慈善公益報》記者了解,今年年初,湖州市出臺了《規定》,明確從5月10日起,違反《湖州市文明條例》相關規定的,違法行為人可自愿申請,在指定的社會服務崗位上,以提供服務來折抵罰款處罰。
為了推廣《規定》,5月10日當天,湖州市吳興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按照服務一小時折抵50元的形式,在全區范圍(14個鄉鎮街道)鋪開,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組織首次社會服務活動。
據悉,社會服務活動主要針對初次違反《湖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情節輕微、擬罰款金額在200元以下的違法行為的當事人。當事人可以通過“志愿匯”APP線上報名參加,根據平臺公布的活動時間、地點參加社會服務,或者由屬地綜合行政執法中隊根據工作實際情況安排申請人參加社會服務,服務1小時折抵人民幣50元。
共建共享 文明之城
原本交罰款的方式,換成了以社會服務抵消處罰,活動得到了很多市民的認同,更令當事人接受。“我覺得不是來當一個義工,而是有種成就感,就像做了好事人家對我的肯定一樣”“城市管理很辛苦,我再也不亂來了。”等等。
湖州市吳興區綜合行政執法局黨委書記、局長鄒德明介紹說,以社會服務抵扣罰款形式區別于“以工代罰”,過程中只有志愿者,沒有當事人。
活動中,湖州東白魚潭社區門口的廣場上,志愿者小朱帶著任務開始忙碌了,他主要負責將居民帶來的垃圾分好類,協助他們獲取積分,兌換大米、食用油、洗滌液等生活用品。據小朱介紹,一周前,自己因妨礙道路公共停車泊位使用,被處以罰款100元,相關部門通知說可以以社會服務折抵罰款,抱著能省100元的心態,他報名參加了這次志愿服務,起初是被動參加,但現在卻樂在其中。
“我是因為占用停車位,所以申請參加了今天的活動,不但抵了罰款,也體會到湖州文明城市創建的不容易。”參與活動的當事人王晨飛說。
據《慈善公益報》記者了解,社會服務1小時折抵罰款50元,可視情分次進行,每次社會服務不少于1小時。違法行為人應當在30日內完成規定時長的社會服務。此外,當事人完成相應的社會服務后,向當事人送達《不予罰款決定書》。
“通過這樣的活動,不僅讓社會環境得到改善,也讓更多的人明白建設文明城市需要大家共同參與。”吳興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相關負責人說,我們也將踐行以人為本的理念,根據各時間節點的安排,讓這個活動貫穿全年。(記者 張迎迎)
(張迎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