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17人被注銷駕照
本報訊(記者王赫巖)從公安交管部門了解到,今年以來,本市共有317名駕駛人“涉毒”被依法注銷機動車駕駛證。交管部門提示,駕駛證因“毒駕”被注銷后,再駕車上路按照“無證駕駛”違法行為予以2000元以下罰款并處15日以下拘留。
據相關統計數據顯示,上述317名被依法注銷駕駛證的駕駛人中,從原準駕車型方面來看,持A類駕駛證的有58人、持B類駕駛證的有20人、持C類駕駛證的有239人;從性別方面來看,其中女性有35人;從年齡方面來看,其中年齡最大的為65歲,年齡最小的為21歲,“80后”占比最大。
按照《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在日常工作中,交管部門在日常路面執法及辦理各種業務關口嚴格核查相應人員記錄,并與公安緝查禁毒等部門建立信息共享聯動機制,一經發現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行為,正在執行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社區康復措施,或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即依法公告注銷其駕駛證。
駕駛證被注銷,就意味著駕駛人失去繼續駕車上路的資格,在此情況下再駕車上路,公安交管部門將按照“無證駕駛”違法行為,予以2000元以下罰款并處15日以下行政拘留。據介紹,公安交管部門已將此部分人員錄入慧眼系統和稽查布控系統,進行重點監控。大數據、云計算等科技手段一經發現駕駛證異常狀態,緝查布控系統將自動報警,路面警力將對違法駕駛人實施精準布控查緝。
(王赫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