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孝順也可能獲刑。近日,山東省平邑縣法院審理了一起關于老母親孤死家中的案件,不孝子楊軍、楊海(均為化名)兄弟倆因犯遺棄罪被判刑。
享年66歲的李丙珍(化名),生前住在臨沂市云蒙景區(原蒙陰縣)羅家溝村。她和丈夫含辛茹苦將兩個兒子楊軍、楊海拉扯大,并蓋好房子幫兒子娶上媳婦。丈夫去世后,李丙珍還負擔著二兒子楊軍結婚的欠賬。讓人寒心的是,正值壯年的楊軍、楊海兩兄弟互相推脫,長期不履行贍養義務,甚至遺棄母親。
2010年左右,李丙珍在醫院查出得了糖尿病,從那以后,她住院治療了三四次,摔倒骨折了三回。其間,花費的六七千元醫療費都是楊海支付的。楊海一直想讓弟弟楊軍平攤這些錢,楊軍也滿口答應,可就是不給錢,后來,因為承包地問題,楊軍和母親鬧了點矛盾,二兒媳婦還砸了李丙珍家。之后,楊軍一家外出打工,幾年沒有回家。此后兄弟倆對母親一直不管不問,李丙珍拖著病體依靠農村低保艱苦度日。
2018年4月初,李丙珍出現糖尿病并發癥,病情嚴重,村干部將其送往醫院,經診斷需要截肢并住院治療。因李丙珍本人無經濟收入且無生活自理能力,村干部多次聯系在外地打工的楊軍和楊海,向他們告知李丙珍的病情,催促兩人回家給母親治病。可他們在知道母親病情后都怕花錢,拒不履行贍養義務。
2018年4月27日,李丙珍因無人照料導致病情惡化,在她居住的老年房內孤獨去世。當天,村委會干部向派出所報案。4月29日,兄弟倆因涉嫌遺棄罪被刑事拘留。5月11日,楊軍被逮捕,楊海被取保候審。
平邑縣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楊軍、楊海對無經濟來源且患病的母親負有贍養義務而拒絕贍養,導致其未能及時就醫去世,情節惡劣,兩人的行為均構成遺棄罪,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平邑縣檢察院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
法庭上,楊軍、楊海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對遺棄母親的行為非常后悔,具有坦白情節且自愿認罪,法院依法對二人從輕處罰。遂判決楊軍犯遺棄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楊海犯遺棄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兩人認罪服判,目前該案判決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