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炫車技,隧道內上演“速度與激情”
無錫梁溪:一起追逐競駛型危險駕駛案一審宣判
本報訊(通訊員范曾 李同源)為了炫耀車技,在隧道內超速行駛,隨意變道超車,并用手機進行拍攝,上演現實版的“速度與激情”。近日,一起追逐競駛型危險駕駛案經由江蘇省無錫市梁溪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危險駕駛罪判處被告人張某拘役三個月,緩刑三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
2018年4月24日中午12時,無錫人張某駕駛小型轎車,在該市快速內環隧道內超速行駛,以“S”形路線隨意跨越同向行車道分界線變道超車,與正常行駛的另外兩輛汽車發生碰撞,其中包括一輛載有20多名游客的大巴車,造成4人在事故中受傷,隧道擁堵達2個多小時。
事故發生后,面對民警的詢問,張某稱是由于車輛剎車失靈造成了交通事故。細心的民警卻發現了其中的疑點:張某駕駛的轎車有安裝行車記錄儀的痕跡,但奇怪的是,行車記錄儀卻不見了。張某解釋說行車記錄儀拿去維修了,里面的內存卡自己弄丟了。經過調查,民警在張某住處找到行車記錄儀及內存卡,行車記錄儀里的內容告訴了民警:事故的發生“并不意外”。
原來,張某是一個不折不扣的“飆車黨”。2018年1月1日至4月24日,張某駕駛該車輛車速達到每小時100公里的記錄有75條,超速70%以上的記錄有59條,其中最高時速達到每小時200公里。多段視頻顯示,張某在行駛過程中,以路上不特定車輛為目標,頻繁變道,隨意高速超車,更可怕的是,為了向朋友炫耀自己的車技,張某常常一手開車一手拿著手機拍攝視頻,速度過快時就用脖子和肩膀夾住手機進行拍攝。此外,為了讓自己更“拉風”,張某還對輪胎、排氣管、避震器等多處進行了4次違法改裝。張某置他人生命于不顧的行為已嚴重危害到公共行車安全。同年12月21日,梁溪區檢察院以涉嫌危險駕駛罪對張某提起公訴。
承辦檢察官提醒,追逐競駛型危險駕駛不一定要發生事故,只要在道路上具有曲折、變道、插車、高速超速行駛,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同樣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范曾 李同源
(范曾 李同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