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組織軍轉干部集中公開選崗,做到程序科學規范、崗位排名清晰透明,受到轉業干部歡迎。圖為轉業干部簽字確認崗位。張燁陽攝
天津市北辰區——
向“打折安置”說不
11月11日,天津市北辰區人武部政委張斌接到轉業干部、后勤科原副團職科長黃建省的報喜電話:到區委紀檢委副處級崗位工作后,工作舒心、環境很好,感謝組織的精心安排。
記者在北辰區軍轉干部安置工作報告中看到這樣一組數據:近年來,全區共安置轉業干部近百名,其中14名副團職以上轉業干部都安排到了相應級別崗位,目前已有5名同志走到區級領導崗位,9名同志在正處級崗位任職,全區軍轉干部安置率達100%。
這組漂亮數據的背后,有一項法規制度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那就是《北辰區軍隊轉業干部安置工作辦法》。
3年前,天津市北辰區人武部積極與區委、區政府協調,制定出臺的這一辦法明確規定:區委組織部、區公務員局根據黨政機關、團體、事業單位編制情況和用人計劃,在綜合考慮工作性質、人員結構、專業匹配、領導職數等因素的基礎上,按高于應安置軍轉干部數額20%—30%的比例確定安置崗位。任團級領導職務滿3年的軍轉干部,安置方向為鎮街機關的,原則上安排副處級領導職務。正團級領導職務滿3年的,同時安排正處級非領導職務;安置方向為其他黨政機關的,原則上安排相應處級非領導職務。
談及該《辦法》出臺的原因,北辰區人武部部長嚴木生感觸頗深:由于天津市區兩級結構比省市縣三級結構的公務員編制明顯要少,加之缺乏“硬杠杠”,過去“打折安置”的情況不少,既傷害了軍轉干部的感情,也不利于人力資源的合理配置。
為讓選崗過程公正透明,該區還提出“以績評分、按分排序、憑序擇崗”的安置原則,根據擬接收軍轉安置干部在部隊期間的職務等級、軍齡、貢獻、獎懲等情況進行量化考核評分后,按照排名順序,由軍轉干部本人在計劃安置指標內自主選擇工作崗位。其中,任團級領導職務滿3年的軍轉干部單獨進行排序擇崗。
積分排名選崗安置,要制度更要監督。區委組織部、區公務員局專門抽調人員組成評分小組,在區紀委的監督下,依據軍轉干部本人檔案,按照干部考核賦分標準進行計分,評分情況和排序結果,向全體軍轉干部公布。選崗時,要求轉業干部單位一旦選定便不得變更,各接收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接收轉業干部,嚴禁將轉業干部分配到不符合規定的單位和崗位。
(作者:孟慶超、魏紅光、邢邦明)